台中市一名男子到大賣場偷東西,先拿走一個外接式硬碟,價值將近4千多元,然後再到文具區,拿了小型噴火槍,拆開之後直接破壞硬碟的防盜盒,事後業者報警,警方根據會員資料查到車牌,將他約談到案,雖然嫌犯與賣場達成和解,還是被函送法辦。
男子推著一輛手推車,在走道間閒晃,突然蹲在貨架前,拿著還沒有結帳的噴火槍和一個外接式硬碟,只見他把手伸進貨架裡面,利用噴火槍破壞硬碟的防盜盒,花了8分鐘時間打開,再把硬碟放到口袋,從容離開。
中市大墩派出所副所長李参民:「他是一個很正常的上班族,家裡並沒有什麼缺錢缺用,只是一時鬼迷心竅。」
男子假裝若無其事,把手推車裡面的其他商品放回原位,最後走到收銀台,只拿著一個大型仙女棒結帳,花費不到100元,店員事後發現有商品不見,調出監視器,報警處理。李参民:「離去的時候,我們追到機車車牌,車牌繼續追這個人,才把人犯逮捕到案。」
男子偷了2.5吋1TB的外接式硬碟,價值3990元,被破壞的防盜盒和噴火槍,2個加起來價值449元,雖然男子事後願意陪錢和解,不過還是被依竊盜罪嫌函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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