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連放2小時 廟會擅自變燈號亂交通
- 記者:王柔婷|攝影:趙立
- 發佈時間:2012.10.15 10:04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 記者:王柔婷|攝影:趙立
- 發佈時間:2012.10.15 10:04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廟會活動施放煙火引發爭議!昨天晚間,高雄的民生路與光華路口,被民眾直擊,一輛拖板車滿載了爆竹,停在路中央不斷施放煙火,而路旁也有許多的爆竹被點燃,整個天空煙霧瀰漫。引起民眾不滿的是,爆竹距離住宅不到10公尺,誇張的是,還有似乎是廟會工作人員的人,擅自開啟燈箱讓路口紅燈整整亮了2個小時影響交通,對此交通隊說,這樣做的作法已經違規,要是釀成車禍,恐怕還會觸犯公共危險罪。</p>
拖板車上滿載爆竹,點燃的煙火直衝天際,不少飛向一旁民宅,地上還有燃燒過的灰燼,除了路中央,馬路旁也在放鞭炮,整個路口被堵住,因為有工作人員擅自將燈箱打開,控制燈號,讓馬路持續亮紅燈,騎士過不去,乾脆下車圍觀,但大量煙火讓天空成了灰濛濛一片,味道也難聞到讓民眾摀住口鼻,從15日晚間8點一直持續到深夜10點,民眾抱怨連連。
鄰近住戶:「要是煙火不小心掉到房子裡面,萬一燒起來,誰要負責?」
民眾:「(當時)是真的還滿危險的,會傷到過路的路人。」
消局危險物品管理科承辦人員:「民俗活動或是節慶活動,婚喪喜慶這種情況底下,是可以不用經過申請就能施放。」
屬於婚喪喜慶不用申請,但爆竹沒依照每款煙火該有的安全距離放置,就可能被罰3萬到15萬,警方也說,14日沒接到交管申請,推測是義交擅自打開燈號箱,讓路口持續亮紅燈,這樣的做法也已經違規,要是發生車禍,將觸犯公共危險罪。
廟會慶祝活動,施放煙火在所難免,但阻擋交通,還危及民宅安全,讓替神明慶生的美意,變成民怨。</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