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促銷台灣農產品,農委會委託行銷美女,也曾是台灣小姐的厲馥華包辦香港、新加坡、上海農產品促銷計畫,結果成效不彰;農委會懷疑厲馥華暗摃了1千餘萬元,一狀告上法院,一審厲馥華勝訴,不過二審逆轉改判,她要賠償農委會1,188萬。
美麗的行銷天后厲馥華,20歲就摘下台灣小姐后冠,幾年前,她成功在台灣推銷紐西蘭奇異果,成為國內知名女強人。
但農委會一狀告上法院,說花了2,800多萬請來厲馥華行銷水果,銷售目標是4,800萬元,最後促銷的金額卻只有2,00多萬,根本成效不彰,但厲馥華仍然不斷誤導農委會繼續撥款,一審法官認為沒有證據,判厲馥華勝訴。
不過二審卻大逆轉,合議庭認為厲馥華的確以假的請款單,向農委會請款,改判她要賠1千1百多萬。前台灣小姐厲馥華(94.10.23):「費用已經非常少了,在這麼少的情況下,你要去促銷台灣這些什麼什麼東西,我是跟他們說這是不可能的,最少親口跟我說3樣,後來又跟我說10幾樣。」
42歲的她,曾嫁入歐洲貴族家庭的人生經歷,成了她上節目經常討論的話題,二次痛苦婚姻,她談到寶貝女兒,真情流露,厲馥華,一個曾在行銷舞台上發光發熱的名女人,如今在二審判決上摔了一跤,不過全案還可以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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