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台銀專員疑似在酒後搭捷運時用力把閘門踹壞,還跟捷運人員發生拉扯,雙方鬧上法院,台銀專員堅稱,是捷運重覆扣款16元,不過檢察官在調閱資料後證實,捷運沒重覆扣款,銀行專員得賠償毀損6萬元,等於是為了16元,賠了6萬元。
事情是發生在今年1月份,1名台銀專員在晚間聚餐完,搭捷運返家,怎麼知道在準備出站時,刷了卡門卻沒開,他氣的一腳踹向閘門,還當場和趕來的捷運公司人員以及警衛發生拉扯。目擊民眾:「他喝醉酒了啦,是有聽到爭執的聲音,就是說話大聲一點。」
根本禁不住用力猛踹,閘門當場損壞,而台銀專員則堅稱他會情緒失控,都是因為悠遊卡重覆扣款,A走他16元,閘門還不開,不過捷運公司強調應該是台銀專員,匆忙進站沒刷到,所以出站補刷,雙方因而鬧上法院。
檢察官在看了捷運公司出示的電腦資料後,認定捷運無疏失,經理必須賠償閘門修復費用6萬元,換句話說,這一腳代價可不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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