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大陸為了警惕民眾不要犯法,常常會帶犯人遊街示眾,甚至當街開庭審判犯人;雖然警惕效果很強,但是卻遭到侵犯人權的指責,大陸在最新公布的法令中,明令禁止再將犯人遊街示眾,而對死刑犯人權的維護,也做了大幅度的修正。
60多名強盜犯,低著頭,戴著手銬,被帶到人潮擁擠的深圳街頭,由法官當街審訊;而在他們被定罪之前,路人的指指點點,已經是沉重的懲罰。
而在2006年年底,200多名嫖客和私娼遊街示眾,驚人的一幕,更讓許多人印象深刻;大陸懲治罪犯手法嚴厲,用意雖然是警惕民眾,卻也引來侵犯人權的批評聲浪。
為了平息批評,大陸公布新法令,不但不准再帶罪犯遊街,更要求執行死刑要先正式公布,並且尊重受刑人,以維護犯人的人權。江蘇人大代表:「犯人也有他的人權,也應該得到尊重,我們能尊重犯人,甚至能尊重死刑犯的權利,就表示一般個人的人權,也會得到尊重。」
新法令公布之後,犯人不再要遊街示眾,飽受羞辱;像藝人余天的弟弟余福星販毒被判處死刑,事前沒有通知家屬的憾事,也將不會再出現。
TVBS特派記者仇佩芬:「人權的審定和執行方式,通常在國際間被用來判定,一個國家的人權情況,大陸一步步修改相關法令,顯然正有意識地,要符合國際社會的人權標準。」
◤人氣精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