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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奪槍/警方誤抓陳榮吉 陳母立院喊冤

記者 葉宸安 / 攝影 謝賢熺 報導
發佈時間:2007/03/20 19:36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奪槍襲警案!警方抓錯人,嘉義男子陳榮吉無辜遭羈押3天,下午他的母親到立法院喊冤,因為警方抓人時,沒有提供搜索票,也沒有替身心障礙者,指定辯護律師。警政署反駁說,是因為偵訊當中沒有發現他有智能障礙,所以才沒有提供協助。家屬不能接受,現在不排除申請冤獄賠償。

從台南一路趕車到立法院,顧不得還暈車想吐,陳榮吉的母親,一想到兒子被警方誤抓,就滿腹苦水。記者:「警察有跟你說你有什麼權益,你有記起來嗎?」陳榮吉母親李惠卿:「沒有他們都沒說。」記者:「都沒說。」李惠卿:「他們進來之後,我們都在看電視,他就把他抓起來,找衣服看看有沒有槍。」

警方急忙抓人,就連偵訊中,也沒按照該有的程序。因為刑事訴訟法有規定,對於身心障礙者,如果不能完全陳述,都應該指定律師替他們辯護,只是這些權益陳榮吉通通沒有。警政署科長李西河:「我們的同仁,沒有查出他有身心障礙的情況,偵訊的時候,他還表達他有不在場證明。」

智障者家長協會理事長陳節如:「我們的智障小孩就那麼好欺負嗎?警察人員跟法官就這麼沒概念。」嘉義智障協進會理事長洪界速:「他們後來說可以請律師,陳媽媽不知道律師要怎麼找,程序他都不懂。」

還好最後還陳榮吉清白,只是兒子平白做冤獄,陳媽媽嚥不下這口氣,已經委託法扶基金會,爭取國賠。只要檢察官確定不起訴後,陳榮吉可向法院申請冤獄賠償,金額約9千到1萬5千元。

金錢賠償容易解決,但對於陳榮吉母子造成的心理創傷,卻可能一輩子都難以抹滅。

#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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