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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攬村里長赴陸旅遊影響選舉!藍嘉縣黨代表林雪峰判4年 躲家拒領傳票

記者 林雅婷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7/29 21:29
最後更新時間:2026/07/29 21:29
曾代表國民黨參選嘉義市議員落敗的林雪峰。(圖/翻攝林雪峰-我在嘉臉書)
曾代表國民黨參選嘉義市議員落敗的林雪峰。(圖/翻攝林雪峰-我在嘉臉書)

曾代表國民黨參選嘉義市議員落敗的林雪峰,涉嫌接受中國資助、招攬村里長赴陸旅遊以介入總統大選,經最高法院判刑4年定讞。由於林女在判決確定後出現拒收傳票,也未依約到派出所領取等行為,嘉義地檢署認為其有逃亡之虞,晚間依法將其拘提到案,並即刻發監執行。
 

受台辦資助招待旅遊 企圖影響大選 


根據判決書指出,現年56歲的林雪峰為支持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2023年8月至11月間,接受中國浙江省台州市台辦的資助。林女透過招攬旅遊團員前往中國,並由中方提供「落地招待」的方式,企圖介入台灣總統選舉。


 
法院重判定讞 啟動防逃機制


林雪峰全案經上訴三審,最高法院今日駁回上訴,維持二審判決。林雪峰依違反《反滲透法》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等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3年,同時沒收犯罪所得9,600元。嘉義地檢署表示,今日下午接獲最高法院傳真判決後,隨即啟動防逃機制,並指示警方通知林女於明日下午報到發監。


拒收傳票避不見面 檢方拘提


不過員警今天下午前往林雪峰住處送達傳票時,林女雖在家中卻不願開門。警方透過電話聯繫,林女雖約定傍晚會前往派出所領取傳票,但最終並未現身。

 
執行檢察官認為,林雪峰無正當理由拒收傳票且未依約出現,顯有逃亡之虞。為確保刑罰執行,檢方晚間開立拘票,由警方將其拘提到案,訊問後直將送往監獄服刑。
 


#嘉義市議員#中國資助#總統大選#拘提#反滲透法#國民黨#林雪峰#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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