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防制交通事故、導正用路人不良行車習慣,苗栗縣警察局於頭份市中興路與建國路路口、竹南鎮博愛街與龍山路一段路口,增設「路口多功能科技執法設備」,取締項目主要鎖定引發高肇事率與嚴重傷亡的闖紅燈、轉彎或變換車道不依規定、車輛不暫停讓行人等三大違規態樣,從今(115)年11月1日上線執法,提醒民眾要注意了。

新科技執法上線 3個月前宣導
為了讓民眾有充足時間適應並調整駕駛習慣,警方規劃自即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進行3個月的執法前宣導,2處路口科技執法設備,預定於本(115)年11月1日0點起正式上線執法。苗栗警方也補充,闖紅燈罰款一般違規處1800元以上到5400 元以下罰鍰;若紅燈右轉則處600元以上到1800元以下罰鍰;未依規定轉彎或變換車道處600元以上到1800 元以下罰鍰;轉彎或變換車道若未打方向燈,機、汽車一律加重處1200 元以上到3600 元以下罰鍰。
警方也說,車輛不暫停讓行人處3600元以上到6000 元以下罰鍰;若因未停讓行人而肇事致人受傷,處1萬8000 元以上 3萬6000 元以下罰鍰;致重傷或死亡則處最高 3萬6000 元罰鍰,並可能被吊扣或吊銷駕駛執照。
苗栗縣警察局長李忠萍呼籲所有汽、機車駕駛人,良好的交通秩序需要全體縣民共同來維持,出門時多一分耐心,就能少一分危險,行經這兩處重點路口,務必遵守交通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應主動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行,遵守交通規則,共同營造安全的「人本交通」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