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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音/農證核發涉護航!前課長判5年半 喊冤:地主覆土騙我

記者 吳淑萍 / 攝影 陳志忠 李承祐 / 責任編輯 新聞中心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7/26 12:34
最後更新時間:2026/07/27 16:13

彰化縣溪州鄉公所前農業課長因核發農證,讓蔡姓地主賣地免課130萬元稅金,遭檢舉護航放水。一審判無罪,二、三審卻翻盤,最終判處5年6個月定讞!前課長喊冤,強調與地主素不相識,質疑是地主以覆土方式欺騙,將提非常上訴。

農證核發涉護航!前課長判5年半 喊冤:地主覆土騙我。(圖/TVBS)

 
彰化縣溪州鄉公所前農業課長因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農證),讓蔡姓女地主出售土地時免課130萬元稅金,遭檢舉護航放水。案件歷經三審,一審判決無罪,但二審、三審翻盤,最終判處5年6個月有期徒刑定讞,前課長喊冤表示將提非常上訴。

這起案件源於2021年2月,蔡姓地主向溪州鄉公所申請農證,原承辦人員發現該筆土地上的農舍之外增設水泥鋪面,違反「農地農用」規定,因此拒絕核發。地主經過5個月仍無法通過申請,便向鄉長陳情,表示不解為何遭到卡關。同年7月,鄉長將案件轉交給農業課長處理,課長隨後將案件轉由新承辦人員負責。

新承辦人員會同課長前往現場勘查後,農證順利核發。地主取得農證後,以1650萬元出售該筆土地,並因此免課130萬元稅金。原承辦人員得知後,向檢調檢舉前課長護航放水。
 

前課長對判決結果深感不滿,強調當初現勘時,他與承辦人員曾用木棍測量,發現現場覆蓋的土壤厚度超過20至30公分。他表示,一審法官已找了5位證人作證,證明他沒有任何犯罪事實與動機。他推測地主可能刻意將土壤覆蓋得特別厚,超過20公分以上,導致他們測試時未能發現下方的水泥地面。

前課長強調,他與地主素不相識,完全是站在輔導農民合法的立場辦事。除了親自前往現場會勘,他還要求地主簽署切結書,聲明水泥地已經拆除。他認為是地主以覆蓋土壤的方式進行欺騙,自己才是受害者。

這名前課長擁有23年公務生涯,自認清白卻遭斷送前程,如今還要入監服刑。儘管非常上訴成功機率渺茫,他仍表示會提出申請,懇請司法機關重新審理此案。目前該筆土地現場雜草叢生,圍籬內有一棟2層樓建築,屋外堆置廢棄沙發,看來已許久無人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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