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女子小美(化名)介入他人家庭,不僅與人夫同居幽會,面對正宮指責竟還反過來以惡毒言語進行人身攻擊,嘲諷身材與性生活,讓正宮崩潰提告,台南地院二審審理後,認定小美嚴重侵害配偶權,最終判決須賠償正宮15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確定。
進修結識人夫 秘密交往被抓包
判決書指出,正宮與人夫阿華(化名)於111年結婚並育有兩名子女,家庭生活美滿。不過,阿華在學校進修期間結識了小美,兩人隨即於112年2月至3月間開始秘密交往、出遊,甚至發展到同居。正宮發現後內心深受打擊,氣憤對小美提告求償30萬元。
辯稱不知已婚 對話紀錄打臉
庭訊時,小美否認破壞婚姻,聲稱自己與阿華僅是普通朋友,是因同情阿華無家可歸才予收留。她更辯稱交往前曾要求查看阿華身分證,確認配偶欄為空白,強調自己直到正宮找上門才知受騙。不過,法官在勘驗兩人的通訊軟體對話紀錄後發現,小美早已明確知悉阿華是有婦之夫,其說法純屬卸責之詞,不予採信。
惡毒簡訊狂酸正宮「床上像死豬」認定侵害配偶權
囂張的是,小美第三者的身分曝光後非但沒有悔意,竟還傳訊向正宮嗆聲「忘了跟妳說,垃圾(阿華)說你嘴巴臭又髒」、「大嬸,我又想到垃圾說你在床上像死豬一樣,也是一坨肥肉」等語,甚至將阿華抱怨的夫妻隱私作為羞辱工具。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小美與阿華的互動已明顯逾越普通社交行為,確實破壞了正宮婚姻生活的圓滿與幸福。一審判決小美應給付15萬元,小美雖不服提出上訴,但二審法官認為原判決認事用法並無違誤,最終駁回上訴,判賠15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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