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悍女扯髮掌摑律師…5案全有罪 她出庭聽判「法警嚴陣以待」

  • 記者陳淑芬
  • 發佈時間:2026.07.22 10:57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7.22 10:57
台中悍女-摑律師-傷害罪-恐嚇罪-當庭恐嚇律師

台中悍女大鬧法庭、摑律師,一審依傷害等5罪判刑。(圖/TVBS資料照)

台中市林姓女子因民事訴訟多次大鬧法庭,陸續攻擊恐嚇3名律師,掌摑當時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開庭時曾囂張嗆「我打全世界律師巴掌」,台中地院今(22)日判她5罪,依傷害罪判刑1年6月;恐嚇罪3罪各判1年1月、1年2月、1年6月;違反個資法判刑1年6月,刑期合計為6年9月,法官未定應執行刑期。受害律師吳中和回應表示,林女目無法紀,應給她教訓。

悍女到庭聽判 法院嚴陣以待

台中地院合議庭法官李昇蓉、江健鋒、毛妤甄今天宣判,林女到庭聽判,院方為避免她再失控,法庭內外部署多名法警,法官多次和林女確認人別身分,她當場回應時情緒穩定。

林女與弟弟爭產糾紛,對方提告民事財產分割訴訟,法院一、二審期間,林女接連對弟弟所委任的3名女律師當庭辱罵、恐嚇,甚至離開法庭後還追打、潑灑不明液體,林女又當庭辱罵、嗆聲要殺害律師。

悍女大鬧法庭 行為失序

台中地院今年2月10日開庭期間,她誤認到庭旁聽的律師吳中和等人是記者,對2人當庭拍照發臉書、恐嚇殺人;台中地院3月17日開庭時,她又大鬧法庭,當庭摑吳中和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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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律師:目無法紀應給教訓

針對宣判刑度,律師吳中和表示,可以接受,其中,恐嚇罪是法定刑最重2年以下徒刑,合議庭判處林女1年6月,與一般案件相較已經算很重。吳認為,林女簡直目無法紀,司法實在應給她教訓,希望她能記取教訓。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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