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本部連一名19歲陳姓義務役步槍兵,2025年11月1日晚間6時許在雲台山營區中山門坑道口執行清潔勤務時,因作業未達要求遭蘇姓副排長當場檢查並糾正。不料陳男竟一時情緒失控,當場與副排長爆發激烈口角,甚至脫口嗆聲自稱「我天道盟的」,並以「找人處理你」、「要不要約出來輸贏」等威脅言詞恐嚇直屬長官。副排長因擔憂自身安全受到威脅,立即向上級通報,全案隨後由馬祖憲兵隊移送法辦,依陸海空軍刑法恐嚇長官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1年2月,宣告緩刑3年。
法院認定嚴重影響部隊紀律
連江地方法院審理指出,軍隊講求服從指揮與紀律,長官的領導統御權威攸關部隊正常運作,若容任部屬以恐嚇或暴力方式對待長官,將嚴重影響軍紀及部隊管理,陳男以加害生命、身體的言詞恐嚇直屬長官,已足以使被害人心生畏懼,其行為符合陸海空軍刑法恐嚇長官罪之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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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悔過獲判緩刑三年
法官考量陳男犯案時未滿20歲,犯行屬一時情緒失控而非預謀,且犯後始終坦承犯行、表達悔意,並已與副排長達成和解獲得原諒。此外,陳男無故意犯罪前科且退伍後已取得穩定工作,法院綜合考量犯案動機與犯後態度後,依陸海空軍刑法恐嚇長官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1年2月,宣告緩刑3年,並命其須於判決確定後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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