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信義區去年4月間發生一起行車糾紛,一名陳姓男騎士因不滿另一名蘇姓男騎士騎車時抽菸產生二手菸,雙方爆發口角後,陳男一氣之下竟持芳香劑噴向蘇男,導致蘇男氣得報警處理。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認為陳男已影響行車安全,一審依強制罪判處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1萬5千元;案經陳男上訴後,高等法院最終裁定駁回,維持原判決確定。
男騎士不滿吸到二手菸 「怒噴芳香劑」反擊下場慘了
判決書指出,去年4月9日中午12時許,陳男騎車行經信義區吳興街時,不滿蘇男邊騎車邊抽菸,認為二手菸嚴重影響呼吸安全,於是當即攔下蘇男並表示「可不可以不要邊騎車邊抽菸?」沒想到卻遭蘇男回嗆三字經「X你娘,甘你屁事」,隨即加速離開。
陳男見狀氣憤追上前,當場持芳香劑怒噴蘇男表達不滿,導致蘇男報警提告。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陳男辯稱二手菸有害健康,噴芳香劑僅為「淨化空氣」並無惡意。蘇男則主張,因芳香劑噴灑至其面部,導致眼、鼻、喉部不適。法官比對監視器畫面及證詞,確認噴灑行為造成蘇姓騎士轉頭閃避,屬影響行車安全,一審依強制罪判處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1萬5千元。
案經陳男不服上訴後,高等法院指出,兩造行為均涉違法,但蘇男抽菸部分僅屬行政罰,而陳男「淨化二手菸」的動機與實際以芳香劑噴人並無合理關聯,社會大眾也難以接受此舉,最終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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