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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辣椒水案落幕!前分局長4度試噴遭拔官 不起訴理由曝 

記者 陳祁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7/17 12:08
最後更新時間:2026/07/17 12:08
時任分局長周俊銘是噴辣椒水。(圖/TVBS資料照)
時任分局長周俊銘是噴辣椒水。(圖/TVBS資料照)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於4月17日晚間,陪同西屯區市議員參選人劉芩妤到台中逢甲夜市拜票,過程中嗅到辣椒水,導致身體不適,經警方深入調查,才發現是時任第六警分局長周俊銘所為,遭拔官平調台北市警局警政監。檢方認為,當時的周分局長辣椒水噴霧係朝向地面,並非朝向特定人士噴灑辣椒水,且劉芩妤已經撤告等理由,全案偵查終結,依法不起訴。

分局長發現辣椒水故障 現場4度試噴

檢方說明,按《刑法》第277條第1項之罪(傷害罪),以及第287條(告訴乃論)皆有規定,警察值勤時,依法採取查證身分、鑑識身分、蒐集資料、通知、管束、驅離等,但警察於執行職務時不在此限。

當時的周分局長陪同掃街拜票時,使用辣椒水噴瓶的位置,他朝地面噴辣椒水,並非朝向特定人士噴灑,他並非執行前述驅離,或其他必要之公權力的具體措施,他的處理方式不當,難認他是屬「執行職務」的行為。事後劉芩妤
 
撤告,屬於告訴乃論(被害人主動提告,國家才能追究的犯罪),因此周分局長獲不起訴處分。

回顧這起事件,柯文哲陪同黨籍台中市議員參選人劉芩妤到逢甲夜市掃街時,發生被噴辣椒水事件,柯文哲與多名志工出現不適及嗆咳的情形,並前往第六警分局市政派出所報案,經專案小組調閱385支監視器後,發現是在旁負責維安的第六警分局長周俊銘,因辣椒水噴霧器故障在現場4度試噴,他事後遭記過、拔官處分,並平調台北市警局警政監。


#辣椒水#警政監#台中#第六分局#周俊銘#分局長#柯文哲#劉芩妤#市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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