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陳姓男子於前年跨年夜時,發現妻子張女竟執意要帶著年僅3歲半的女兒,冒著深夜寒風外出跨年。陳男直覺此舉有違常理,懷疑其中另有隱情,在嚴厲詢問之下,張女見無法隱瞞,才當場坦承自己與林姓男同事發生婚外情。當時張女雖口頭承諾絕不再犯,但到了去年1月,陳男發現兩人依舊保持頻繁且不正常的男女關係,憤而向摧毀家庭的小王林男提告求償100萬元。新竹地院審酌後認林男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最終判陳男須賠30萬元。
鹹濕對話高達數百頁
新竹地院審理期間,陳男出示了林男與張女的通訊軟體對話紀錄。法官檢視發現,在去年1月19日至3月3日短短一個半月內,兩人的純文字對話內容竟然高達305頁,字裡行間傳送訊息的頻率極為密集,當中不乏「但確定不會內射,雖然我很想」、「你那跟內射根本沒兩樣,射了又放進去」、「方方面面都很合適,連性也這麼合適,真的好神奇」等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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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關鍵字搜尋,發現林男與張女在對話中分別以「老公」與「老婆」稱呼對方高達141次與316次,字裡行間充滿互訴情愫與流露愛意的話語,顯然已經遠遠超越了一般普通男女朋友的社交往來範疇。
法官認定侵害配偶權判賠
林男在庭上辯稱,自己與張女僅是普通同事關係,私底下只是喜歡以開黃腔的方式開玩笑聊天,並未逾越分寸。然而法官查看對話內容發現,通篇充斥著性行為模擬以及對於過往性經驗的討論,甚至包含極度露骨的鹹濕對話,雙方甚至驚嘆連性生活都非常契合。法官認定這些言論已嚴重逾越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的範圍,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最終判處林男必須賠償陳男3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