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永康區日前發生一起電動車與腳踏車碰撞事故,一名騎士疑似逆向行駛,與一名國中生發生擦撞後未停車查看便逕自離開,家長氣憤發文控訴。警方指出,騎士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依法開罰1000至3000元罰鍰。

撞人直接騎走!電動車逆向撞學生 家長怒了
對此,有民眾表示,這種行為非常不可取,不管對方有沒有怎麼樣,如果已經發生事故,就應該要下車關心一下對方。交通分隊分隊長李俊億說明,該名機車騎士沿正義街逆向行駛,與正在左轉的自行車騎士發生碰撞,所幸無人受傷,但機車騎士肇事後逕自離開現場,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警方表示,發生交通事故後直接離開現場,仍有可能被開罰。此次事故中,少年僅受到驚嚇並無受傷,但騎士的行為仍可依法開罰1000至3000元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