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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裝水放車內10分鐘「避光墊冒煙」!彰化消防實測冒煙畫面曝

記者 洪彩綸 / 攝影 陳志忠 廖文漢 / 責任編輯 新聞中心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7/15 18:15
最後更新時間:2026/07/15 18:19
瓶裝水放車內10分鐘「避光墊冒煙」!彰化消防實測冒煙畫面曝
瓶裝水放車內10分鐘「避光墊冒煙」!彰化消防實測冒煙畫面曝

彰化縣消防局最近實測發現,大太陽下將瓶裝水放置於車內儀表板上方的控台區域,短短10分鐘就能使避光墊冒煙,甚至可能引發火災。消防局呼籲民眾,夏季高溫期間應避免在車內放置瓶裝水、玻璃瓶、化妝鏡等具有聚光效果的物品,以降低車輛火災風險。

瓶裝水放車內10分鐘「避光墊冒煙」!彰化消防實測冒煙畫面曝

 
實際案例顯示,彰化花壇鄉宏宅街曾發生一起汽車火災,火勢從副駕駛座前方控台區燒起,經火災調查追查後,確認是車內透明瓶裝水釀成災禍。另一起案例同樣發生在彰化地區,一輛貨車停放路邊後莫名起火燃燒,整輛車全部付之一炬。警消調查發現,這是鹿港一家資源回收公司的貨車,寶特瓶放置在車斗上,疑似也是太陽光進入瓶水內折射、聚熱而引發火災。

彰化縣消防局火調科長葉明波表示,將水瓶拿開之後,可以看到白紙上面出現明顯的碳化現象,呈現變焦黑、碳化的狀態,如果時間條件許可,就會燃燒。

為了驗證瓶裝水引發火災的可能性,火調人員特別進行模擬實驗。結果發現,一般轎車在夏天中午的太陽底下曝曬約20分鐘,座椅溫度就會超過60度,而最高溫區域位於儀表板上方、擋風玻璃下方的控台區域,溫度可達88度。實驗證實,瓶裝水放置在此處,在特定角度下如同變成凸透鏡,局部高溫可突破100度。
 

消防局提醒民眾,切勿讓瓶裝水變成縱火犯。同樣地,也不要在車內放置玻璃瓶、化妝鏡等具有聚光效果的物品。此外,打火機、行動電源甚至芳香劑等物品也應避免放置車內,因為這些物品可能因高溫導致爆裂或起火。酷暑炎夏,密閉車內如同烤箱,民眾離開車輛前花10秒鐘檢查一下,就能有效降低車輛火災風險。


#瓶裝水# 火災# 控台區域# 消防局# 太陽光# 高溫# 燃燒# 實驗# 溫度# 車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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