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男出國讀大學閃兵11年…除役才持美護照返台 下場慘了

  • 記者曾健銘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7.12 09:42
黃姓男子躲避兵役11年,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示意圖/TVBS資料畫面)

黃姓男子躲避兵役11年,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示意圖/TVBS資料畫面)

台北市黃姓男子為了躲避兵役,2014年以「赴國外攻讀研究所」為由獲准出境,卻無視多次徵兵通知,未在規定期間返台服兵役,直到2025年除役之後,黃男才持美國護照返台。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之後,認定黃男刻意精算時機規避兵役,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10月,不准緩刑亦不得易科罰金。
 

兵役規避精算時機 黃男返台遭判刑

 
判決指出,2014年間,黃男以出國攻讀研究所名義離境,台北市文山區公所於2019、2020年寄發徵兵檢查通知,但人在國外的黃男始終無視也未返國,期間也未向政府提出就學證明,因此遭到檢方發布通緝。
 
直到2025年底依法除役後,黃男才在2026年1月改持美國護照入境台灣,隔日透過律師向檢方表示願意歸案。但他尚未完成報到時,因無照駕駛遭警方攔查,身份因此曝光並遭逮捕。
 
全案經台北地院審理,法官認為黃男明知兵役義務將消滅,仍刻意等到除役後返台,並擔心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境會遭查緝,遂選擇以美國護照入境。此外,黃男返台後急於享有健保等國民福利,卻未履行兵役義務,顯示其行為經過精密計算。
 
法官審酌,雖然義務役兵役辛苦,但「雖然苦,但至少要苦得公平」。法院認為若僅判處可易科罰金的刑度,恐讓外界以為只需繳納約54萬元即可免服兵役,因此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10月,且不准緩刑。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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