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李小姐,去年11月,到台北車站參加倒扁靜坐時,家裡突然遭小偷,當時她急著通知家人,但手機剛好沒電,於是使用台北車站柱子上的插座充電,警方發現後上前制止,李小姐氣急敗壞口出三字經,雙方鬧上法院後,法官判決李小姐罰款2萬1千元,緩刑2年。
拿出手機充電器,李小姐說,去年倒扁靜坐,在這裡睡了20天,手機用到沒電,一聽到家裡遭小偷,才會急著找插座充電,通知家人。被告李婕綾:「民眾不曉得我們,這樣充電是犯法的,那我覺得就是說,如果你在這邊寫著標示,這裡不能充電喔,會罰錢或犯法怎樣的,也許民眾不敢充了。」
因為一身紅衣太醒目,李小姐用了8分鐘,馬上被警察發現,但家裡失竊,電話又不能打,氣到對警察罵三字經。李婕綾:「家裡很急啊!就是兩頭燒啊!這邊有警察要處理,家裡又有那麼多事情,我事後有跟警察說不好意思,道歉這樣子,那我自從那一次以後,就再沒講過三字經了。」
和警察爭吵的過程中,李小姐滑了一跤,決定告警察傷害罪,但雙方鬧上法院後,法官認為,李小姐竊盜國家用電在先,接著又妨害公務,判決罰款2萬1千元,緩刑2年,因為偷電進法院,李小姐笑說很不光彩,但也買到一次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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