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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男夜市行搶金項鍊!被害人沿路狂追、警民合作圍捕劫匪

記者 陳冠宇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7/07 05:21
最後更新時間:2026/07/07 05:21
搶金項鍊的嫌犯遭夜市內的熱心民眾攔下,隨即被追趕上的被害人制伏壓在地上。(圖/dband.1018提供)
搶金項鍊的嫌犯遭夜市內的熱心民眾攔下,隨即被追趕上的被害人制伏壓在地上。(圖/dband.1018提供)
新北市三重區昨(6)日深夜發生一起街頭搶奪案。一名46歲莊姓男子見財起意,竟膽大包天在夜市徒手搶奪一名黃姓男子(57歲)脖子上的金項鍊,所幸被害人奮力狂追,加上熱心路人與巡邏警方即時發揮「警民合作」,當場將這名行搶的現行犯合力壓制逮捕。
 


警方調查,昨(6)日晚間22時20分許,46歲的莊姓犯嫌徒步經過新北市三重區三和路二段附近時,盯上57歲黃姓男子脖子上懸掛的金項鍊。莊嫌竟心生歹念,以徒手方式強行扯下金項鍊後隨即拔腿逃離現場。被害人黃男遭搶後沿路緊追並大聲呼喊:「搶劫啊!」

 
 
莊嫌以徒手方式強行扯下金項鍊後逃離現場。(圖/TVBS)

當時路旁民眾見狀,立刻拿起手機撥打110報警。三重分局長泰派出所警員接獲通報後迅速趕往現場。此時莊嫌約逃竄了150公尺至中央北路一帶,遭夜市內的熱心民眾攔下,隨即被追趕上的黃男制伏壓在地上,之後趕抵警力依法實施逮捕。
 
全案訊後依《刑法》第325條搶奪罪現行犯,將莊嫌移送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圖/TVBS)

​長泰派出所副所長儲孟屏表示,警方在逮捕嫌犯莊姓男子後,現場立即起獲遭搶的金項鍊一條(已發還被害人),經進一步附帶搜索,未發現其他贓物或違禁物品。全案訊後依《刑法》第325條搶奪罪現行犯,將莊嫌移送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新北市#三重區#街頭搶奪案#金項鍊#警民合作#現行犯#警方追捕#民眾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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