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12歲男童日前與同學相約打球,過程中疑似因騎腳踏車衝撞對方,遭同學持鋁製球棒從頭部攻擊,導致眼鏡破裂、左眼皮受傷。男童家屬認為對方至今未道歉,已提出傷害告訴並求償1萬元,但對方家長拒絕賠償,雙方目前沒有共識。

男童媽媽對此相當心疼且氣憤,她表示兒子被人從臉砸下去,很莫名其妙就這樣被打,讓她很不甘願。她強調對方家長態度很不好,說是不小心戳到的,這樣的說法讓她無法接受。男童媽媽還指出,兒子不只受傷,眼鏡也破掉、腳踏車也壞了,因此向對方求償1萬元。男童阿公更手寫訴狀強調,如果失掉一隻眼睛的話,再多錢有用嗎。
遭指控打人的男童媽媽則有不同說法,她表示對方看著她兒子在那邊笑,她兒子心裡想的是對方怎麼不道歉的意思,而且對方是故意要來撞她兒子。她認為如果要她全額支付賠償,那不就代表承認是她兒子惡意去打傷對方的兒子,因此拒絕賠償。
霧峰分局仁化派出所所長林辰陽表示,少年由家長陪同提出傷害告訴,警方依規定受理,並將於詢後函請台中地檢署偵辦。原本單純的打球活動演變成傷害案件,兩個家庭對簿公堂,後續衝突如何收場,仍待司法釐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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