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日前被目擊在國道1號北向台中大雅路段的內車道奔跑,畫面曝光後引發議論。國道警方表示,該時段、路段並無交通事故通報,將調閱相關影像並通知當事人到案說明,而在國道車道上跑步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處6000元罰鍰。

這起事件發生在國道1號北向171.6公里至171.4公里處,也就是台中大雅路段。從目擊民眾拍攝的畫面中可見,一名男子竟在車速極快的國道內側路肩瘋狂往前奔跑,讓路過的駕駛人和乘客都看傻了眼。目擊民眾驚呼,這裡是國道,怎麼會有人在這裡跑步,連車上的小朋友都不敢置信。

針對此事,泰安分隊小隊長呂瑞峰表示,本案目前尚未發現民眾檢舉及報案紀錄,且該時段、路段查無交通事故發生,後續將調閱相關影像,並通知當事人到案說明以調查釐清事件經過。
警方指出,在國道車道上跑步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規定,最高可處6000元罰鍰。警方同時呼籲,若有民眾看到行人誤闖國道,可撥打電話報警處理。國道並非跑步的場所,一旦發生意外,不僅荷包失血,更可能賠上寶貴性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