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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妻當講師被報導「涉貪」 台東這校長怒告媒體慘吞敗

記者 古和純 / 責任編輯 新聞中心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7/05 18:25
最後更新時間:2026/07/05 18:25
台東某國中校長內舉不避親聘用自己妻子擔任課程講師遭踢爆,事後被依法裁處。(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台東某國中校長內舉不避親聘用自己妻子擔任課程講師遭踢爆,事後被依法裁處。(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台東某國中楊姓前校長被媒體踢爆「內舉不避親」聘用妻子擔任課程講師,氣得跳腳自清「媒體惡意抹黑!」還說名譽嚴重受損,導致壓力過大求助身心科,提告記者和媒體公司連帶索賠他和妻子各100萬元,還霸道要求刪文;不過,經查楊校長確因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遭裁處,台東地院近日判楊校長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揭露,楊校長當初一看到報導後,連打電話要求更正、平衡報導的勇氣都沒有,直接把記者告上地檢署,最終妨害名譽案獲不起訴處分,但校長不服氣,接著打民事官司,要求記者和所屬媒體應連帶賠償他與妻子各100萬元。

 

但法官翻開記者採訪記錄,發現記者手握舉報者提供的佐證資料,並在出刊前與楊校長和教育處長官雙向查證,完全不是閉門造車。

法官指出,校長身為地方公眾人物,一舉一動攸關重大的公共利益,但他竟把課程講師費當作自家小金庫,直接聘用在高中任教的黃姓妻子做為講師,已觸犯《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遭裁處,在社會大眾眼裡,這就是廣義的「涉嫌貪污」,本該接受第四權的嚴格監督。

 
最搞笑的是,楊校長還控訴媒體揭露他個資,要求網站下架文章,但記者使用公開資訊調查,且校長違法一事,社會大眾有「知的權利」。法官認為,校長個人面子問題並沒有新聞自由和公共利益來得重要,媒體基於監督職責,就算拒絕移除報導,也完全合法;這名大校長本想靠打官司幫自己和老婆洗白,這下偷雞不著蝕把米,不但200萬拿不到,內舉不避親的醜聞還被一審法院認證,成了杏壇笑話!


#台東#國中#校長#內舉不避親#課程講師#大武國中#台東高中#利益衝突#第四權#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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