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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求撤告反惹禍!男遭控「褲插長刀」小吃部外喧囂 再挨2罪告訴

記者 李盈萱 / 攝影 陳弘毅 / 責任編輯 新聞中心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7/05 17:54
最後更新時間:2026/07/05 22:34

台中一名36歲陳姓男子先前因財務糾紛遭人提告傷害,為求對方撤告而前往求情,不料情況急轉直下,反遭對方指控酒後駕駛小貨車在小吃部外鬧事,褲子後方插著長刀喧囂,甚至企圖開車撞人,因此再被提告恐嚇及殺人未遂兩項罪嫌。

本是求撤告! 36歲男遭控帶刀想撞人再挨告。(圖/翻攝FACEBOOK 后里幫)

事件發生在台中后里區成功路一間小吃部,陳姓男子與49歲張姓男子原本就認識,6月時雙方因財務糾紛發生互毆,張男隨後對陳男提出傷害告訴。陳男為求撤告,3日凌晨前往小吃部找張男求情。從現場畫面可見,身穿白衣的陳男搭著灰衣張男的肩膀苦苦哀求,希望對方再給他一次機會,但張男始終不予理會。

過程中,陳男眼神詭異,手一直放在口袋裡,張男相當警覺,不斷詢問對方手上拿什麼東西,陳男則回應只是拿打火機。張男質問陳男是否來找麻煩,陳男則強調自己是來道歉的。

小吃部業者表示,當時有另一位與陳男熟識的朋友阻止他進入店內,擔心雙方會起衝突,業者也一直勸陳男回家,並強調雙方衝突發生在店外,自己完全沒有看到經過。

求情變鬧事? 男反遭控酒後開車+褲插長刀。(圖/TVBS)

警方獲報到場時,發現一群人在大馬路上情緒相當激動。大甲警分局義里派出所所長葉宇晟表示,同仁抵達現場時,有一輛自小貨車立即駛離,在查證身分途中,約15分鐘後陳姓嫌疑人才返回現場。葉宇晟指出,經檢查後陳男身上並無違禁品及刀械,也沒有酒味,因此不符合現行犯的構成要件。

警一到 男開貨車烙跑15分回現場 再挨2罪告訴。(圖/TVBS)

警方強調一切依照程序處理,針對陳男消失的15分鐘是否有丟棄刀械等物品,已無從查證,但確定其非現行犯。張姓男子同日再到派出所,對陳男提出恐嚇及殺人未遂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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