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女子小花(化名)於114年9月30日,在交友網站「UT聊天室」認識阿達(化名),雙方原先談論性交易事宜,小花和阿達談每月需支付2萬元包養費用,阿達不疑有他交付款項,結果小花竟以「遭警察拘留」為由避不見面,並封鎖阿達,阿達才知道受騙上當報警,此案經法院審理,小花被依詐欺取財罪,處拘役45日,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一日。
小花稱遭警居留 直接封鎖對方
小花和阿達在交友網站「UT聊天室」認識,雙方本來談論要從事性交易,小花明知自己無意和阿達交往或包養,竟利用通訊軟體和阿達談定每月2萬元包養費用,阿達不疑有他,於114年10月1日晚上8點多,在台中市交付2萬元給小花,之後小花多次以遭警察拘留為由避不見面,並封鎖阿達,賺走2萬元。法官考量,小花正值青壯年,不思以正當途徑掙取金錢,圖以不勞而獲之方式獲取財物,造成阿達財損,但考量小花犯後坦認犯行,且未與阿達和解,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被害人損害金錢數額,兼衡被告於準備程序時自陳學經歷、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認為小花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45日,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壹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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