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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輪撞倒2輪 穿直排輪衝馬路「撞翻機車騎士」!年輕人道歉:煞不下來

記者 吳淑萍 / 攝影 廖文漢 李承祐 / 責任編輯 新聞中心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7/04 10:46
最後更新時間:2026/07/04 15:49

台中市第三分局前日前發生一起特殊交通事故,一名穿著直排輪的年輕人在馬路上滑行,因煞車不及與左轉彎的機車騎士相撞,雙方皆摔倒在地。事後年輕人在網路上向對方道歉,並坦承不該在馬路上溜直排輪,而警方指出此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500元罰鍰。

 穿直排輪衝馬路「撞翻機車騎士」!年輕人道歉:煞不下來。(圖/Threads上的demilinng提供)

 
根據目擊者行車紀錄器畫面顯示,事發當時一名看似學生的年輕人穿著直排輪,以飛快的滑行姿勢從路口衝出。此時對向有一輛機車正在左轉彎,紅衣機車騎士可能以為行人走路不會這麼快,沒料到對方是用滑的,速度極快地衝過來。年輕人煞車不及,反射性地雙手往前推,將騎士推倒,雙方當場撞上。一雙直排輪8個輪子,騎士被8綸撞倒了。

馬路溜直排輪撞機車!年輕人「雙手一推」騎士秒倒,下場曝。(圖/Threads上的demilinng提供)

事故發生後,溜冰的年輕人與騎車的機車騎士都摔倒在地,年輕人先爬起來,踩著直排輪過去查看對方傷勢,還將機車扶起。目擊者的行車紀錄器拍到這裡後,便綠燈直行離開現場。

 
目擊者事後將影片發文上網,自稱是當事人的網友隨即回應。他表示在此跟阿伯說聲對不起,但自己真的煞不下來才撞上的,不該在馬路上溜直排輪,對不起。他還說明,阿伯表示不報警,自己確認了兩次。儘管事發地點就在警局門口,但警方確實沒有接到報案,也未發現路口發生車禍。

正義所巡佐林炤勛表示,民眾於道路使用直排輪之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可處500元罰鍰。林炤勛指出,該路口機車可以直接左轉,不需兩段式左轉,但不能溜著直排輪上路。直排輪屬於運動器材,不能在道路及人行道上使用,行人這樣溜直排輪在馬路上嬉遊,已影響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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