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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議員林珍羽頻收生殖器照求愛「幫我生孩子」 檢警拘提噁男到案

記者 潘千詩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7/02 15:36
最後更新時間:2026/07/02 16:31
民眾黨台北市議員林珍羽。(圖/翻攝自林珍羽臉書)
民眾黨台北市議員林珍羽。(圖/翻攝自林珍羽臉書)

民眾黨台北市議員林珍羽上個月在臉書透露,有人持續透過假帳號傳男性生殖器照片給她,就算封鎖還是會持續有新帳號私訊,令她不堪其擾,選擇說出來。台北地檢署1日指揮北市中山分局,持搜索票搜索涉嫌的戴姓男子住居所,並將其拘提到案,今(2)日下午移送複訊,稍早檢察官複訊後,依涉嫌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命戴男5萬元交保。

5萬交保的戴姓男子。(圖/TVBS)

 

林珍羽今年6月4日發文表示,她不知道抓不抓得到這種人,但她知道沉默只會讓他們更囂張,這也是為什麼她盡可能不收粉專私訊,改用線上陳情系統的原因之一。粉專私訊開放的管道,早已成為某些人施暴的工具,更多女性每天默默承受這種對待,卻不知道能怎麼辦、也不敢開口。今天選擇說出來,是為了所有只能沉默的人。拒絕網路性騷。

林珍羽長期收到陌生噁男傳生殖器照。(圖/翻攝自林珍羽臉書)


 
根據林珍羽曝光的截圖畫面,男子發出一張張生殖器畫面,生殖器放在林珍羽的照片前,毫無遮掩,男子還向林說「林珍羽議員我愛你,當選後可以幫我生孩子嗎,親力親為,服務地方,珍(讚)。」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TVBS》提醒您: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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