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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音/機車沒發動也被抓!男酒後「用腳划車」遭酒測 法院認定無罪

記者 羅一心 / 攝影 陳書賢 陳志忠 / 責任編輯 新聞中心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7/01 11:23
最後更新時間:2026/07/01 14:53

彰化一名男子酒後坐上機車,僅發動電瓶未啟動引擎,以雙腳將機車倒退滑出停車位,遭員警認定酒駕並進行酒測,因而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後,法官認定男子並未以動力方式移動機車,最終判決無罪。

機車沒發動也被抓!男酒後「用腳划車」遭酒測 法院認定無罪。(圖/TVBS)

 
事發當時,該名男子與一名女子坐在機車上,停在鵝肉店門口與店家聊天。員警巡邏經過時停在他們旁邊,指稱男子有飲酒跡象,要求進行酒測。男子吹酒測棒後亮燈,顯示有酒精反應,員警隨即要求進行正式酒測。男子當場解釋,自己根本沒有發動引擎,但員警堅稱有目擊他發動機車的行為。

案件進入法院後,男子向法官陳述,當時他只是將機車從鵝肉店划出來,逆向停在店門口,當下仍在猶豫是否要騎車,所以先和店家聊天,並沒有發動引擎。


 
法官審理後認為,男子僅是用腳將機車划出停車位置,從那時起直到員警前來,他都停在原地未曾移動。機車並未在他的控制下以動力方式移動,加上員警的密錄器並未錄到他催油門或騎車移動的影像,因此判定男子無罪。

彰化地院庭長吳永梁對此案作出說明。警方則表示尊重法院判決,但強調面對酒駕案件,仍會以最嚴格的標準進行取締。

《TVBS新聞網》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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