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機車沒發動也被抓!男酒後「用腳划車」遭酒測 法院認定無罪
- 記者:羅一心|攝影:陳書賢,陳志忠|責任編輯:新聞中心
- 發佈時間:2026.07.01 11:23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7.01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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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一名男子酒後坐上機車,僅發動電瓶未啟動引擎,以雙腳將機車倒退滑出停車位,遭員警認定酒駕並進行酒測,因而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後,法官認定男子並未以動力方式移動機車,最終判決無罪。

事發當時,該名男子與一名女子坐在機車上,停在鵝肉店門口與店家聊天。員警巡邏經過時停在他們旁邊,指稱男子有飲酒跡象,要求進行酒測。男子吹酒測棒後亮燈,顯示有酒精反應,員警隨即要求進行正式酒測。男子當場解釋,自己根本沒有發動引擎,但員警堅稱有目擊他發動機車的行為。
案件進入法院後,男子向法官陳述,當時他只是將機車從鵝肉店划出來,逆向停在店門口,當下仍在猶豫是否要騎車,所以先和店家聊天,並沒有發動引擎。
法官審理後認為,男子僅是用腳將機車划出停車位置,從那時起直到員警前來,他都停在原地未曾移動。機車並未在他的控制下以動力方式移動,加上員警的密錄器並未錄到他催油門或騎車移動的影像,因此判定男子無罪。
彰化地院庭長吳永梁對此案作出說明。警方則表示尊重法院判決,但強調面對酒駕案件,仍會以最嚴格的標準進行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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