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羅東分局代理偵查隊長陳建志,於北市刑大偵二隊長任內,涉嫌包庇地下匯兌集團,不僅上酒店喝花酒、接受傳播妹作陪及索要上百盒燕窩,更在檢警掃蕩前通風報信協助業者滅證。全案經士林地方法院審理,今(29)日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包庇犯罪組織罪重判10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涉案的高姓、陳姓業者則各判刑6月、褫奪公權1年,全案可上訴。

降調羅東 剛報到就被起訴
陳建志曾任新北市瑞芳、汐止偵查隊長,2018年調任台北市刑大偵二隊,隨後升任北投偵查隊長,因喝花酒遭檢舉調回北市刑大肅竊組。2021年檢方發動搜索後,陳建志為避風頭自願降調宜蘭縣警局巡官,孰料報到羅東分局代理偵查隊長第一天,即因涉貪遭到檢方起訴。
喝花酒 索燕窩做公關
起訴書指出,刑事局2019年查獲高豐達、陳坤忻的地下匯兌集團,高男為探知進度,陳建志要高男在高級餐廳「海峽會」訂包廂並安排傳播妹陪侍,再邀參與承辦該案的刑事局警官到場喝花酒。陳建志隨後多次要求專車接送至酒店飲宴,更在中秋節前向高男索要130盒、價值7萬5400元燕窩,用於個人公關送禮。
交戰指導刪除事證
業者2019年12月,從國外入境時,因通關異常懷疑遭列管,密會陳建志並招待6萬多元飲宴,陳建志當場指導「警察都會監聽」、「刪除手機及電腦資料」,隔日再傳送掃蕩新聞連結提醒,業者聽從指導刪除事證並安排成員潛逃,導致檢警搜索時查無事證。檢方統計陳建志累積收受10萬7525元不正利益,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包庇犯罪組織罪起訴,一審判處10年6月重刑。
◤音樂劇魔女宅急便◢
◤你的早餐吃對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