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孫鵬與狄鶯的獨生子孫安佐(現改名孫健豪),因在社群媒體公開展示自製「神級火箭槍」上月14日遭到警方拘提並移送地檢,士林地檢署近日偵結,依《刑法》妨害公眾往來安全、恐嚇公眾罪嫌起訴孫安佐及經紀人「重讀天月(陳昱中)」。此外,警方當時在搜索時另起出3把槍枝,另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起訴。孫安佐被羈押42天後,今(29)日正式移審士林地方法院,下午4時召開接押庭,經法官當庭訊問後,准予新台幣1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海、出境。

7度測試噴火槍 兩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孫安佐於今年1月15日、2月12日、2月20日、2月23日及5月1日,與陳昱中共同於4月22日17時至18時許、4月22日19時許,在臺北市及新北市等地,先後7次,由孫安佐操作肩負式噴火裝置,將氣閥開啟至最大,在供公眾往來之道路、步道及停車場測試噴火威力,過程中產生長距離、大範圍之高溫火焰,以及燃燒後產生之大量黑煙、溢漏油氣,致生公眾往來之危險,依《刑法》妨害公眾往來安全、恐嚇公眾罪嫌起訴孫、陳兩人。住家搜出霰彈槍
關於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檢警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在孫安佐北投區住處與車內執行搜索,當場查扣空氣鋼瓶、汽油桶、肩負式噴火裝置等犯案工具,更起獲具殺傷力的非制式霰彈槍1支、仿克拉克模擬槍1支,隨後又在另一處起獲具殺傷力的英國DAYSTATE廠製PULSAR型5.5mm制式空氣槍1枝。孫安佐於警詢及偵查中坦承自2017年起組裝噴火裝置測試,也承認於2018、2019年間透過臉書以1萬元至2萬元之價格向網友購買上述槍枝並曾試射過,但他仍矢口否認犯行,並辯稱自己不知道扣案之霰彈槍與空氣槍具有殺傷力,且全盤否認涉有公共危險及恐嚇公眾之犯行。
金主、攝影師緩起訴1年 罰款2萬
至於幕後金主拳願格鬥運動公司執行長「秋偉(邱皓偉)」、「佑子(江廷佑)」因共同涉犯恐嚇公眾罪,獲緩起訴1年,2人均須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8個月內,向公庫支付2萬元,並完成8小時法治教育課程。士林地檢署藉此事再次呼籲,網路創作及影音拍攝應遵守法令,切勿為追求網路聲量、吸引關注或製造話題而貿然從事危險行為,避免觸法,以共同維護社會安寧與大眾安全。◤音樂劇魔女宅急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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