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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少年惡作劇「安全帽裡撒尿」 乾姐揪2未成年痛毆半小時

記者 陳佳宜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6/27 17:37
最後更新時間:2026/06/27 17:37
少年對著好友安全帽撒尿開玩笑,未料遭到私刑痛毆30分鐘。(示意圖/TVBS)
少年對著好友安全帽撒尿開玩笑,未料遭到私刑痛毆30分鐘。(示意圖/TVBS)

高雄一名少年小傑於2024年5月對李姓少女惡作劇,在安全帽內撒尿,引發李女的乾姐歐姓女子不滿。歐女事後帶著未成年的黃姓男友及李姓少女找上小傑,並攜帶鐵棍等兇器,3人當場圍毆他近30分鐘,造成其多處擦挫傷。橋頭地院審結,依妨害秩序等罪判處歐女有期徒刑9月、緩刑3年,並須履行義務勞務與法治教育,全案可上訴。

安全帽排泄鬧好友惹私刑 少年慘遭圍毆

判決書指出,小傑因惡作劇,私自朝李姓少女的安全帽內撒尿,歐女得知後感到憤怒,為了替李女出氣,遂決定糾眾給予小傑教訓。去年5月20日下午1時,歐女帶著黃姓男友、李女,將小傑約至岡山區一處停車場。歐女等人攜帶鐵棍、安全帽,甚至赤手,於人來人往的公共場所,對小傑展開猛烈圍毆,時間持續近30分鐘。

小傑遭圍毆後,立即前往醫院驗傷,經診斷頭部、四肢及後背軀幹多處擦挫傷。法官審理時,歐女坦承動手,黃姓少年及李姓少女則由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另行裁定交付保護管束。因歐女於案發時已年滿18歲,明知同夥及被害人皆為未成年,卻因細故聚眾攜帶兇器傷人,被認為嚴重危害公眾安寧與社會秩序。

 

橋頭地方法院指出,雖考量歐女坦承犯行且無前科,仍依成年人與少年共同故意對少年犯攜帶兇器在公眾場所聚集三人以上實施強暴罪,判處歐女有期徒刑9月、緩刑3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並命其在判決確定2年內,向指定公益機構提供110小時義務勞務,並接受2場次法治教育。全案仍可上訴。


#高雄#安全帽#撒尿#鐵棍#圍毆#私刑#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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