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板橋一名吳姓男子,2年前酒後騎車載著餐廳女同事發生車禍,女子重傷,到現在還因為氣切手術不能說話;但發生車禍之後,肇事男子竟然謊稱說是重傷女子騎的車,想推卸責任,法官綜合證人說詞,認定男子說謊,涉過失傷害,判刑1年定讞。
傷者王嘉玲母親:「要幫她翻身這樣拍。」
右手、右腳嚴重萎縮,到現在還不能下床自己走路,62歲的王媽媽,現在生活的重心,就是照顧車禍受傷的女兒王嘉玲,最讓王媽媽生氣的是,害女兒發生這場車禍的罪魁禍首,從頭到尾沒有來探望過,甚至還要求她一起說謊騙法官。
傷者王嘉玲母親:「說嘉玲那麼嚴重,不知道救不救得回來,叫我不要說是他兒子載的。」王嘉玲的母親:「妳有載吳姓男子?」王嘉玲:「(搖頭)。」王嘉玲的母親:「吳姓男子載你?」王嘉玲:「(點頭)。」
雖然因為氣切手術不能說話,但是意識清楚的王嘉玲當庭指認,成了法官判案的主要關鍵,車禍讓王嘉玲在鬼門關前繞了一圈,2年前,坐在乘客座的她,先撞上擋風玻璃之後,再摔到地上,顱內出血,肝臟破裂,嚴重骨折之外,還撞斷了4顆牙齒。記者:「他有喝酒嗎?」傷者王嘉玲:「(點頭)。」記者:「妳確定他有喝酒?」傷者王嘉玲:「(點頭)。」
清楚記得有喝酒,車禍鑑定報告,吳姓男子酒測值高達0.967,法官最後以過失重傷害罪,判刑1年定讞。吳姓男子母親:「我心很煩,一個兒子發生事情,我也很難過。」
一場車禍,2個家庭傷心落淚,另外民事求償1340萬,也還在審理當中,只是再多的錢,都換不回健康的青春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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