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屍煙彈」依托咪酯類改列第一級毒品 製造販賣最重處死刑
- 記者:潘千詩
- 發佈時間:2026.06.17 17:55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6.17 17:55
- 記者:潘千詩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6.17 17:55
法務部。(資料圖/潘千詩攝)
毒駕肇事頻傳,加上當前「喪屍煙彈」依托咪酯類毒品氾濫,嚴重危害國人健康及社會安全,法務部今(17)日召開毒品審議委員會議,決議將「依托咪酯」類等9種毒品從第二級升級為第一級毒品,最重可處死刑;「依托咪酯」先驅原料,通過列為第四級毒品管制。
法務部表示,依毒品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的程度,毒品審議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將第二級毒品依托咪酯、美托咪酯、丙帕酯、丁托咪酯、三氟依托咪酯、氟托咪酯、碳依托咪酯、甲氧羰基碳依托咪酯及烯丙基依托咪酯等9項毒品,提升為第一級毒品。
依托咪酯酸等先驅物 升第四級毒品管制
另為預防濫用造成社會危害,針對可合成為「依托咪酯」毒品的先驅物N-甲醯基-N-(1-苯乙基)甘胺酸乙酯及依托咪酯酸等2項物質,審議通過列為第四級毒品先驅原料,以加強管制。
審議結果將使製造、運輸、販賣、持有或施用「依托咪酯」類毒品行為的刑責,全面提高,其中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最重可處死刑。
法務部將加速後續法制作業期程,以陳報行政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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