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化公司彰化廠向彰化縣府申請延展「汽電共生設備固定汙染源操作許可證」,未通過而被迫於2016年關廠,台化向彰縣府提起4.7億多元國賠訴訟,案經一審判賠4.7億、二審逆轉判免賠,經最高法院今年3月發回更審。台中高分院更二審今(9)日開庭審理。彰化縣環保團體到台中高分院門口表達訴求,呼籲司法不能讓企業轉嫁環境成本、台化應撤銷訴訟。
到場表達訴求的有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彰化市長林世賢、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及彰化縣醫療界聯盟、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等成員近10人,高舉寫有「反對天價國賠」、「反台化,要健康」、「台化無理求償」等文字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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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團籲:不能讓污染企業轉嫁環境成本給全民
到場人士並提出地方政府依法捍衛縣民健康、裁量有據,司法應秉持社會正義,絕不能讓污染企業轉嫁環境成本向全民納稅錢索賠等訴求。到場人士呼籲,司法審查台化國賠案應審酌台化自身經營責任、環評承諾爭議、燃煤售電利益及彰化居民長期承受的空污成本。若污染企業可以將燃煤停爐後的經營風險包裝成天價國賠,要求縣民買單,將造成地方政府面對重大污染源時不敢依法嚴格審查的寒蟬效應。
環團要求台化撤回國賠訴訟
此外,環團要求台化應撤回國賠訴訟,停止讓彰化縣民買單,並應正視過去燃煤空污與售電利益爭議。◤音樂劇魔女宅急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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