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檢署偵辦民進黨籍前新北市議員黃俊哲涉嫌貪污、詐領補助款及侵占公益捐款案,昨(2)日由黑金專組檢察官吳佳蒨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兵分18路展開強力搜索,並拘提黃俊哲等7人到案。檢方複訊後認黃俊哲與其服務處唐姓主任、胡姓助理涉犯重罪且有逃亡、勾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收押禁見。新北地方法院於今(3)日傍晚6點多開庭調查後,正式裁定黃俊哲、唐姓主任、胡姓助理等3人羈押禁見。
任內收賄400萬 還娜善款吃喝玩樂
檢廉調查發現,現年48歲的黃俊哲在擔任新北市議員任內,涉嫌針對自身職務行為向曾姓建商收受高達400萬元的賄賂,利用議員職務便利,協助加速處理土地分割的行政流程。此外,檢調更查出黃俊哲夥同唐姓服務處主任及胡姓助理,涉嫌利用居服員充當人頭,向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詐領20萬餘元補助款;並假借成立公益協會之名,將民眾捐助給該協會的300萬餘元善款挪為私用,用於個人吃喝玩樂。
新北地檢署指出,黃俊哲等3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刑法》加重詐欺取財、行使登載不實業務文書、公益侵占以及《洗錢防制法》一般洗錢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
除了黃俊哲等3名核心被告遭羈押禁見外,涉嫌行賄的曾姓建商在檢方訊後獲裁定以100萬元交保,其餘涉案被告則分別依2萬元交保、限制住居或請回等強制處分。全案正由檢廉單位深入擴大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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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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