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吉安鄉6月1日凌晨發生一起毒駕自撞事故。一名43歲黃姓男子駕駛汽車行經吉安路二段七腳川溪路口時,不明原因偏離車道,先撞上路旁電線桿,再撞擊橋墩後連翻至少兩圈躺在路中央。警方到場發現黃男精神恍惚,經毒品初篩呈陽性反應,驗出安非他命及依託咪酯,訊後依毒品罪嫌偵辦,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收押獲准。

深夜自撞翻車 坦承施用毒品後上路
警方指出,事故發生在6月1日凌晨1時許,黃姓男子駕駛汽車沿吉安路二段由南往北行駛,行經七腳川溪路口時突然偏離車道,先撞上路旁電桿,再撞擊橋墩,車輛當場翻覆在路中央。整輛車幾乎被撞成廢鐵,車頭潰縮變形,擋風玻璃碎成蜘蛛網狀,車頂更被壓得凹陷,現場滿地碎片與零件,怵目驚心。
路過民眾見狀立即報警求助,黃男則自行從副駕駛座緩慢爬出車外,背部有開放性傷口。警消到場後先協助包紮傷口並將黃男送醫。不過警方發現黃男精神狀況異常、神情恍惚,因此懷疑有施用毒品情形。

據了解,黃男於檢警偵訊時坦承,曾於5月30日及31日在住處多次施用第二級毒品依託咪酯及甲基安非他命,之後駕車外出發生事故。所幸此次車禍未波及其他用路人,也未造成更大傷亡。
檢方聲請預防性羈押 法院裁定收押
全案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後,檢方考量毒駕對公共安全危害重大,為防止再犯,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法院審理後裁定收押,警方後續也將持續追查毒品來源。《TVBS》提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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