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日前有一名42歲蔡姓男子,涉嫌預謀性侵女高中生,竟事先在永康區一間高中附近物色廢棄空屋作為犯案地點,還在屋內鋪設浴巾、整理周邊動線,準備將鎖定目標強擄至屋內性侵。今年4月間,他趁一名17歲女高中生獨自行走時下手,企圖強行擄走對方,所幸少女奮力反抗並大聲呼救,路過民眾見義勇為喝止,才未讓憾事發生。台南地檢署偵結後,依強制性交未遂、強盜未遂等罪嫌提起公訴。

高中旁物色廢屋 預先鋪浴巾規劃犯案
起訴書指出,蔡男居住在台南市東區,今年4月初即鎖定永康區忠孝路一處廢棄空屋作為犯案據點。他先在屋內鋪設浴巾,並於空屋旁草叢架設木板及廢棄木門,規劃將被害人自人行道強行帶入屋內犯案。檢警調查發現,蔡男並非當地居民,卻在犯案前多次前往學校周邊遊蕩觀察環境。案發當天,他也已在附近徘徊超過1小時,尋找下手目標。
趁女學生獨行下手 遭路人喝止逃逸
今年4月22日下午5時55分許,蔡男見一名穿著校服、獨自行走的17歲女高中生經過,認為有機可乘,隨即持噴灑酒精的口罩摀住少女口鼻,並強拉對方往草叢方向移動,企圖帶往預先選定的廢棄空屋。更多新聞:快訊/台南女學生遭隨機攻擊「雙耳穿刺傷」 民眾拿木棍救人
警方隔天逮人 認罪遭起訴檢方求加重其刑
蔡男犯案後先換上預藏於機車車廂內的衣物,再騎車逃離現場。警方隔天持拘票及搜索票前往他東區住處拘提到案,並查扣浴巾、毛巾、拖鞋、防曬面罩、袖套、衣褲等相關物品。檢警另從監視器畫面、現場跡證以及蔡男手機、筆電搜尋紀錄等證據,還原整起犯案經過。
檢方偵訊時,蔡男坦承犯行。檢方綜合被害女學生、目擊民眾證述及相關物證後,認定他犯行明確,涉嫌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強制性交未遂、強盜未遂等罪嫌提起公訴,全案也將羈押中的蔡男移送台南地方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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