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一名女子於前年6月與男友、以及楊姓友人前往台南市歸仁區某汽車旅館住宿,沒想到隔日女子醒來後發現身體異常,懷疑自己於熟睡期間遭性侵,立即向男友反映並報警處理。檢方指出,案發時楊男疑似在女子熟睡時犯案,經刑事警察局鑑定女子身上確實檢出與楊姓男子相符DNA,並有報案紀錄、通訊紀錄及男友證詞等多項證據。檢方認定楊男涉犯《刑法》第225條第1項乘機性交罪,依法提起公訴。
DNA鑑定成關鍵證據鏈
案發時間約為當日上午7時至中午12時。檢方認為,楊姓男子疑似趁女子及其男友熟睡、無法即時察覺或反抗時,對女子實施性交行為。女子醒來後察覺身體異狀,第一時間向男友表達疑慮,雙方隨即報警,使案件進入司法偵辦程序。
檢方進一步指出,楊男在偵訊時否認指控,主張雙方為合意性行為。然而,刑事警察局鑑定報告顯示,女子身體相關採樣檢出與楊男相符的DNA。此鑑定結果,結合報警紀錄、通訊紀錄及男友證詞,檢方認為已形成完整證據鏈,足以支持被害人指述。
全案進入法院審理程序
檢方綜合全案事證,認定楊男涉嫌趁女子熟睡、無法辨識或無法抗拒時發生性行為,涉犯《刑法》第225條第1項乘機性交罪,因此依法提起公訴。案件已移送法院審理,目前仍處於司法程序中,楊男是否成立犯罪及刑責,將由法院依據後續調查與雙方攻防結果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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