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中山區某卡拉OK店驚傳員工性侵案,一名在該店擔任服務員的女子小花(化名),於2021年3月11日凌晨4時許,在店內不勝酒力醉倒於包廂沙發。不料,店內綽號「小恩」的洪姓服務少爺見狀竟起色心,將小花扶至另一間包廂後,強行掀開其黑色連身禮服性侵得逞。小花在遭侵犯過程中驚醒,隨即奮力推開洪男並逃離包廂,事後前往醫院驗傷提告。台北地院審理後,據DNA採驗報告,依《刑法》乘機性交罪,判處洪男有期徒刑3年4月,全案可上訴。
男同事袒護惡狼 辯「只是個誤會」
小花遭侵犯後,隨即向櫃檯會計表示要下班,並立刻傳LINE給另一名黃姓男同事求助,不料黃男不僅沒給予協助,甚至幫洪男講話,甚至荒謬回覆「他開玩笑的,妳不要當真」、「這只是個誤會」,試圖淡化洪男罪行並約小花見面。小花回擊「我喝醉,不代表我可以被X」,隨即前往醫院驗傷並果斷報警提告。洪男到案後全盤否認犯罪,甚至在庭上狡辯稱當時只是「公主抱」小花,還瞎扯「我的抱法不會把手放在人家的肛門上,我哪知道小花的肛門為何驗到我的DNA」,甚至反指是女方主動邀約他去賓館,毫無悔意,行徑相當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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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處驗出DNA 遭判3年4月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法官根據醫院驗傷報告,確認小花的外陰與肛門皆檢出洪男的DNA,且女方證詞歷次前後一致。法官認定洪男乘機性交犯行明確,且犯後毫無悔意,至今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態度極其惡劣,因此不採信其辯詞,最終依《刑法》乘機性交罪,判處洪男有期徒刑3年4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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