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回到網頁上方

觀點/上百件毒駕「不能只押人」!真正該押的是毒販

作者 李泱輯(退休刑警) 責任編輯 陳姿瑜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5/31 10:04
最後更新時間:2026/05/31 11:12
毒駕撞死民眾、衝撞員警、拒檢逃逸等重大案件層出不窮。(示意圖/AI生成)
毒駕撞死民眾、衝撞員警、拒檢逃逸等重大案件層出不窮。(示意圖/AI生成)

最近台灣接連發生毒駕撞死民眾、衝撞員警、拒檢逃逸等重大案件,社會憤怒可以理解。人民只是正常走在路上、騎車上班、開車載家人,卻可能被吸毒後失控駕駛的人撞死,這已經不是單純交通違規,而是公共安全的全面破口。

因此,警政署與檢察機關近期強化毒駕查緝,包含唾液毒品快篩、路檢強查、毒駕專案、聲請預防性羈押,這些措施當然有其必要性。尤其在依托咪酯、K他命、安非他命等毒品與駕駛行為結合後,對社會造成的危險已經不是「個人施用毒品」這麼簡單。

 
 

真正的問題是:查到毒駕之後,下一步到底是什麼?


如果只是把毒駕嫌犯移送、聲押、開記者會,然後期待法院全部裁定羈押,這很容易變成政策宣示。因為從法律上看,毒駕雖然已被納入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預防性羈押的適用範圍,但羈押不是處罰,也不是民意安撫工具。

法院仍然要審查犯罪嫌疑是否重大、有沒有事實足認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以及是否具有羈押必要。換句話說,毒駕納入預防性羈押,不代表每一件毒駕都必然羈押。

 
這也是為什麼近期出現檢警聲押毒駕嫌犯,但法院以「無反覆實施之虞」裁定無保請回的爭議。這個結果其實不意外。因為預防性羈押本來就不是「抓到毒駕就關」。如果嫌犯只是單次被查獲,沒有短期多次毒駕、累犯紀錄、拒檢衝撞、肇事傷亡、明確再犯危險,法院要裁定羈押本來就有門檻。

所以真正該檢討的,不是法院為什麼沒有全部羈押,而是政府是不是又把治理焦點放錯了。

毒駕的本質,不只是交通犯罪。毒駕者首先是毒品使用者,而毒品使用者背後通常代表一條供應線:誰賣給他?在哪裡買?透過通訊軟體、外送、群組、酒店、車隊、KTV、宮廟、幫派,還是特定藥頭?

如果警方只把毒駕當公共危險案辦,做完筆錄、採尿、移送,這個案件就結束了;但如果把毒駕當成毒品網絡的破口,這個案件才剛開始。
 
 

真正有效的毒駕查緝 應該分成三層


第一層,是現場立即排除危險。
唾液快篩、現行犯逮捕、車輛扣留、駕照處分,目的在於不要讓已經吸毒的人繼續開車。這是即時防災。

第二層,是針對高風險個案聲押。
不是每個毒駕都聲押,而是針對毒駕累犯、拒檢衝撞、攜帶毒品、肇事傷亡、短期反覆施用、無固定住所、毒品來源未斷、手機仍有購毒聯繫紀錄的人,檢警要具體蒐證,讓法院看見「不是今天放出去就沒事」,而是確實有再犯風險。

第三層,才是最重要的:溯源斷根。
毒駕者被羈押一個人,可能只是少一台車上路;但查出一個藥頭、一個分裝場、一條販毒群組、一個依托咪酯煙彈供應鏈,才可能少掉幾十個、幾百個未來的毒駕風險。

 
前者是把已經爆炸的火撲滅,後者是把瓦斯管線關掉。
 

現在社會爭點其實有幾個

  • 第一,民眾期待嚴懲,但羈押門檻不可能完全跟著民意走。羈押是保全程序,不是預支刑罰。政府不能把「聲押」當作表演決心,也不能把法院沒有羈押就簡化成「司法不挺打擊毒駕」。
     
  • 第二,檢警若要提高羈押成功率,就不能只用「毒駕很可惡」當理由,而要提出具體再犯危險。例如前科、累犯、施用頻率、毒品來源未斷、拒檢衝撞、車輛仍可取得、手機內仍有購毒聯繫、曾因毒品或公共危險案件處分仍再犯。這些才是法官能夠裁定羈押的材料。
     
  • 第三,毒駕專案不能只追求查獲件數。查了幾百件、幾千件毒駕,如果沒有回推上游,頂多只是績效數字;但從一名毒駕者手機裡查出藥頭,從藥頭查到分裝場,從分裝場查到進口源頭,那才是真正的刑事偵查。
     
  • 第四,交通治理、毒品治理、司法政策必須接起來。毒駕不是只有警察臨檢能解決,也不是只有法院重判能解決。交通部的駕照管理、監理機制,法務部的戒癮治療與緩起訴條件,警政署的毒品溯源,檢察機關的具體聲押與求刑,法院的風險審查,都必須變成一套系統。


斷掉毒品供應鏈是關鍵。(圖/AI生成)

所以,毒駕大臨檢有沒有必要?有。

毒駕聲押有沒有意義?對高風險個案有意義。

但如果把毒駕治理簡化成「抓到就聲押、沒押就是法院放水」,那只是政治口號,不是治安政策。

真正該問的是:每一個毒駕嫌犯被查獲後,有沒有追他的毒品來源?有沒有查手機?有沒有查通訊軟體?有沒有查金流?有沒有把同車乘客、共同施用者、藥頭、分裝場串起來?有沒有把依托咪酯、K他命、安非他命的供應網絡拆掉?
 

毒駕撞死人 當然要嚴辦


如果只辦開車的人,沒有辦到賣毒的人,下一個毒駕只是還沒上路而已。

人民要的不是幾天的大臨檢,也不是幾個被聲押的新聞畫面。

人民要的是:明天走在路上,不會再被一個吸毒後失控的人撞死。

所以,毒駕不能只押人。真正該被押進去的,是毒販,是藥頭,是整條把毒品送到駕駛座上的供應鏈。

《TVBS》提醒您:
◎珍惜生命拒絕毒品,健康無價不容毒噬
◎毒品防制諮詢專線:0800-770-885

 



毒駕連爆

#毒駕#公共安全#警政署#檢察機關#唾液毒品快篩#預防性羈押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358

0.0657

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