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區去年8月10日發生一起社會矚目案件,翁姓男子因內急欲在龍岡路二段某便利商店前便溺,被蔣姓女子當場制止並以手機錄影蒐證。翁男情緒失控,竟徒手沾取糞便塗抹蔣女手臂與手機,並以三字經辱罵對方,造成蔣女左手臂紅腫擦挫傷。警方循線拘捕翁男到案,近日桃園地檢署偵結,依傷害及加重公然侮辱罪嫌提起公訴。
中壢男超商前排洩遭阻止 竟抹糞攻擊女店員
起訴書指出,去年8月10日上午7時許,翁男在中壢區龍岡路二段某便利商店後方休息,突然跑到店前準備脫褲便溺。蔣姓女子上前制止並以手機錄影存證,翁男因不滿遭拍攝,情緒激動,竟伸手自褲內沾取糞便,當場塗抹在蔣女手臂及手機上,並以三字經辱罵,致使蔣女手臂紅腫、擦挫傷。
蔣女報警後,中壢警方根據現場監視器畫面、女子手機錄影等證據,迅速循線將翁男拘捕到案。經調查,蔣女因翁男行為受傷,憤而提告。警方訊後將翁男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檢方於複訊時,翁男坦承犯行不諱。
桃園地檢署指出,翁姓男子的行為違反《刑法》第277條傷害罪及第309條第2項以強暴犯公然侮辱罪,相關證據明確。檢方偵結後,依傷害、加重公然侮辱等罪嫌提起公訴。案件全程由檢警合作偵辦,相關事證齊全,依法嚴格追究翁男刑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