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迴案5月底一審宣判,李泰安被判無期徒刑。他當時沒有出庭,今天他和律師吳漢成正式提出上訴,上訴文主要理由是,檢方一直沒有說明陳氏紅琛體內的出血性藥物為何,無法證明是李家兄弟行凶,所以這次陳氏的死因,和檢方提出的具體事證是攻防焦點。
李泰安辯護律師吳澄潔:「他都有親自簽名。」
拿著李泰安親筆簽名的上訴書,李泰安辯護律師,吳澄潔起個大早再上訴。吳澄潔:「我昨天看他狀況非常好耶!他還能有條不紊的提醒我說,有什麼證據 ,有些什麼證人。」
這份上訴書10多頁,李泰安和李聚寶都仔細看過,裡面也詳細敘述案發始末,事實上,李泰安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在獄中到現在精神狀況不錯,還能提醒律師小細節。
而另一名辯護律師吳漢成,更到現場蒐集更多照片、影片,希望對案情能有幫助。李泰安辯護律師吳漢成:「相關的秘密證人所講的,跟事實不相符合,法官認為陳氏紅琛死於出血性毒物,但是每一種藥物,在人體產生的反應是不一樣,到底產生出血性的毒物是什麼,法官都沒有說明。」
除了要法官、檢方說明陳氏紅琛死因,還要檢方對秘密證人的說辭,提出具體事證,南迴案,檢方和律師的激烈辯駁,從二審才要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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