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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科地主阿公擁1.2億過世 8孫聯手告「嫩嬤」盜領3645萬

記者 林雅婷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5/24 18:01
最後更新時間:2026/05/24 18:01
8位子女與孫輩聯手將小父親20歲的繼母任女告上法庭。(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8位子女與孫輩聯手將小父親20歲的繼母任女告上法庭。(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住在新竹地區的黃姓家族因不滿父親生前高達1.2億元的徵收補償款在過世後大幅縮減,8位子女與孫輩聯手將小父親20歲的繼母任女告上法庭,指控長年「盜領」存款高達3,645萬元。然而,新竹地院審理後認為證據不足,判決黃家子女敗訴,任女獲判免還。

徵收補償款引發疑雲 子女指控繼母「掏空」 


據判決書指出,黃家大家長生前曾領取約1億2,000萬元的土地徵收補償費。除購地建屋及支助部分子女購屋後,家屬估算理應剩餘約9,000萬元資產。然而,黃男於2024年5月過世後,遺產清冊僅剩約2,600萬元。

 
家屬調閱銀行往來紀錄發現,自2016年黃男與任女結婚後,從2017年至2024年間,頻繁有大筆資金從黃男帳戶提領並轉匯至任女名下,總金額高達3,645萬元。子女主張,父親生前多次表示存款將留給子女,懷疑任女利用掌握存摺、印章與密碼的便利性,長期中飽私囊,依侵權行為及不當得利要求返還。
 

嫩嬤反擊:子女平時不聞不問 


面對指控,繼母任女在法庭上全盤否認。她強調,所有提款與轉帳均經過丈夫黃男的同意,部分款項用於日常生活費、醫療開銷及定存理財。她更直言,黃男有感於子女平時甚少聯繫、不聞不問,而她則長年貼身照顧,考量到兩人相差20歲,丈夫為了保障她的餘生生活,才主動將部分財產贈與作為保障。

法官判決家屬敗訴 原因曝光


新竹地院法官在審理後指出,雖然子女提出了金流紀錄,但無法直接證明這些行為屬於「盜領」。法官認為,黃男生前意識清楚、無精神障礙,且具備處理購車、購地等資產規畫的能力,顯示他對個人財產狀況非常了解。法官進一步解釋,在法律實務上,存戶若願意交付存摺、印章與密碼,即可推定已授權他人提款。此外,夫妻間互相贈與財產以保障生活,符合一般社會常情。
 
 
至於子女宣稱父親曾說過「財產留給子女」,法官認為即便屬實,也僅是片段談話,不足以代表其最終意願或限制其日後的財產處分。最終,法院認定黃家子女舉證不足,無法證實任女有侵權或不當得利之實,裁定駁回全部訴求。本案仍可上訴。
 


#繼母#子女#遺產#竹科#掏空#盜領#阿公#敗訴#財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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