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八德區一處私人空地遭一輛無牌白色BMW霸佔超過10天,地主多次報警及聯繫環保局均求助無門。經查該車為銀行協尋車輛,疑似車主故意拔除車牌規避責任,八德交通分隊長陳建名表示,地主可循民事訴訟程序請求排除妨害,擅自竊佔他人不動產者最高可處5年以下徒刑及50萬元以下罰金。

這輛白色BMW大喇喇停放在空地上,完全沒有懸掛車牌,一停就超過10天。地主對此相當無奈,因為這根本不是他的車,對方平白無故佔用私人土地。地主忍無可忍,在擋風玻璃上貼了紙條,限車主在15日前把車移走,沒想到期限過了好幾天,這輛BMW依舊停在原處,簡直把別人的土地當成免費停車場。
地主表示,一台無牌車停在這邊,求助警方後,警方表示因為是私人土地,可能沒有辦法處理;後來也聯絡八德區環保局,對方同樣表示因為是私人土地,也沒辦法處理。
無牌名車是協尋車 疑車主拔牌規避責任
地主後來透過拖吊封條上的車牌號碼進行調查,發現這輛霸王車竟然是銀行協尋車輛,7日曾經被拖吊過,但警方一直聯絡不上車主,懷疑是車主故意拔掉車牌規避責任。而且就算確認了身份,但因為車輛沒有懸掛車牌,在法律程序上,銀行也無法隨便移動車輛。
地主需先提告竊占 警才能將車移置保管
地主其實可以拍照存證,向法院提起竊佔訴訟以及民事求償。或者地主也可以自行請堆高機,把車子移到路邊的公有停車格,再向車主求償所有費用,届時警方才能依法請示檢察官,是否將車輛移置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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