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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女兒2年!只給菜粥活活餓死 虎媽求別讓國民法官審遭駁

記者 陳祁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5/22 15:40
最後更新時間:2026/05/22 15:40
虎媽涉嫌虐死女兒。(圖/TVBS)
虎媽涉嫌虐死女兒。(圖/TVBS)

台中市大甲區一名詹姓婦人,長期將21歲小女兒拘禁於僅5坪大房間,造成女兒因營養不良引發多重器官衰竭死亡。檢方依凌虐致死等罪嫌起訴詹婦及其丈夫陳姓男子。案件將由國民法庭審理,但詹婦及辯護人主張,法院揭露大量偵查內容、媒體廣泛報導,恐影響國民法官公正,聲請拒絕國民法官參審,台中地院則認為,案件屬國民高度關注,涉及新聞自由及知情權,駁回其聲請且不得抗告。

媒體報導詳盡偵查內容 引發國民法官公正疑慮

詹婦及辯護人指出,台中地院在具保停押裁定中,詳細揭露警詢、解剖報告、勘驗報告等偵查內容,且引用如「使被害人只能如原始人類或動物般以手拿取食物進食,毫無尊嚴可言」及「冷漠的不再提供被害人食物,靜待被害人邁向死亡」等強烈措辭。他們表示,這些內容未經正式審判認定,卻已帶有負面評價,媒體報導後易引發社會義憤。

詹婦一方認為,法院於駁回具保聲請理由時,直接認定犯罪嫌疑重大,甚至對詹婦主觀犯意作實質預判,形成「法院已有定論」印象。詹婦及辯護人主張,媒體依據裁定內容大幅報導,將尚未定論之犯罪事實包裝為「司法已有定論」,損及無罪推定原則。他們進一步表示,連法官都這樣認定,被告必然有罪的心理定勢,將影響國民法官的公正審判,因此聲請不進行國民參與審判。

 

法院最終認為,現今網路資訊流通,新聞報導有助於滿足人民知的權利與公共監督。法院表示,若僅因國民接觸新聞就否定其作為國民法官之公正性,並不合理。法院審酌案件性質,認為國民法官參與能豐富判決視角並促進透明,最終駁回辯護人聲請,不得抗告。

回顧這起案件,詹姓婦人自2023年1月起,因認為女兒居家與清潔習慣未達其標準,強行為女兒辦理高中休學,並以電線固定房門將其拘禁於一樓房間及浴室。期間僅以塑膠袋裝食物,未提供餐具,甚至拆除冷氣濾網並關閉配電箱,令女兒在高溫下無法使用冷氣。

 
法醫鑑定指出,陳女死時幾乎無皮下及內臟脂肪,器官重量明顯減少,胃腸幾乎無內容物,死亡原因為長期營養不良與飢餓,屍骨僅剩30公斤。2025年9月21日,詹婦敲門未獲回應,並未即時處理,直至9月25日因屍臭才發現陳女死亡,進而進行清理。

警方現場查扣僅有2包菜粥,其營養與熱量連國小學生一餐都無法滿足,卻是陳女一天唯一食物來源。據詹婦供稱,陳女通常只能透過門縫拿取食物、廁所門把、櫥櫃也被電線綁住,無法脫逃;而陳女只要被發現跑出來偷吃東西就會挨打。詹婦也坦承把女兒房間床鋪、書桌、枕頭全數收起,僅能睡地板,法官直言:「宛如原始人類,毫無尊嚴」。


#虎媽#菜粥#台中#大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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