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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音/談分手載女同事到場!男友辯只是順路 女友暴走怒揮水果刀

記者 林佑璇 / 攝影 武紹隆 林義邦 / 責任編輯 新聞中心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5/18 11:37
最後更新時間:2026/05/18 12:33

高雄前鎮區發生一起因感情糾紛引發的持刀事件,57歲徐姓女子與60歲劉姓男子相約公園談判分手,未料男方赴約時竟載著女同事前往,徐女懷疑對方就是介入感情的第三者,當場情緒失控持水果刀揮舞,警方獲報後出動大批警力到場,經一度僵持後成功奪刀壓制。

高雄前鎮區發生一起因感情糾紛引發的持刀事件,57歲女子約談分手,見前男友載女來!情緒失控持水果刀揮舞,警出動盾牌壓制(圖/TVBS)

 

事件發生於16日上午11點多,地點位於民裕街與管仲南路口的公園。當時徐女在公園內情緒激動,手持水果刀揮舞,現場所有人都不敢輕舉妄動,警方獲報後迅速抵達,並拿出盾牌戒備。員警詢問現場人員事發經過,確認徐女持刀但尚未傷及他人。

據了解,徐女與劉男原本相約談判分手事宜,然而劉男赴約時卻載著一名女同事同行。面對員警詢問,劉男表示車上女子是他的朋友,但徐女顯然不接受這個說法,懷疑該名女同事就是破壞兩人感情的第三者,情緒因此再度被挑起。

 
徐女情緒激動之際,員警抓準時機從後方突擊,以一個過肩摔將徐女按壓在地,成功奪下她手中的水果刀,員警隨即安撫徐女(圖/TVBS)


就在徐女情緒激動之際,員警抓準時機從後方突擊,以一個過肩摔將徐女按壓在地,成功奪下她手中的水果刀。員警隨即安撫徐女,要求她深呼吸放輕鬆。至於被懷疑是第三者的女同事,則堅稱與劉男僅為同事關係,不願背負這個指控。

一心派出所副所長李家銓表示,全案將徐女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1款,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依法偵處後函送高雄簡易庭裁處。根據規定,徐女恐面臨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罰鍰,原本只是談分手,最後卻可能落得人財兩失的下場。

【危險動作,請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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