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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電影滑手機惹怒他!無業男「毆2少女」判3月 家屬:上訴到底

記者 羅一心 / 攝影 蘇泰盈 李承祐 / 責任編輯 新聞中心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5/13 12:21
最後更新時間:2026/05/14 15:13

台中一名42歲陳姓男子於去年9月7日在秀泰影城內,因不滿2名高中女生在電影院聊天、使用手機,竟出手毆打對方,導致2人受傷,其中1人甚至腦震盪。台中地院一審依傷害罪判處陳姓男子3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被害少女家屬對此判決結果相當不滿,揚言將上訴到底。

事發當時,2名高中女生在電影院內聊天並使用手機,陳姓男子先是出聲要求她們想聊天、玩手機就去影廳外面。2名少女隨即停止聊天,各自安靜看手機,未料陳姓男子仍突然暴怒,將吳姓少女拖離座位並出手攻擊。一旁的黃姓少女見狀上前勸阻,也遭陳姓男子掌摑。這起暴力事件造成2名少女受傷,其中1人還出現腦震盪症狀。

 

事後被害少女家屬趕到現場質問陳姓男子,對方卻一副事不關己的態度,坐在電影院椅子上要求家屬離開。近期台中地院一審宣判,陳姓男子雖坦承犯行,但並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法院依傷害罪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

被毆少女父親黃先生對判決結果表達強烈不滿,認為陳姓男子雙手一攤說沒錢就會判得比較輕,質疑這樣是否等於助長犯罪,是不是大家以後就不要工作。黃先生強調,在公共場所打人只判3至5個月就沒事,而且還可以易科罰金,實在難以接受。他也提到,女兒因這起事件留下心理陰影。

 
黃先生進一步指出,陳姓男子自稱沒有工作,聲稱無力賠償,且在訴訟過程中還有缺席出庭的紀錄,犯後態度相當輕浮。對於這樣的判決結果,黃先生表示一定會上訴到底,為女兒討回公道。
 

《TVBS》提醒您:
◎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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