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日前發生一起張姓女子被騙走4800多萬的案子,當初警方抓到一名46歲的潘姓女車手,如今地院審理後,除了判處她6年6個月徒刑,還得賠償這4800多萬元,不過至今被害女子,仍堅信對方沒有騙她,也讓家屬相當傻眼。

這起案件中,潘姓女車手多次前往被害人家中取款,警方將其逮捕時,發現她的行李箱內裝滿現金。經過清查,包括先前得手的金額,潘姓女車手已從同一名張姓女子身上騙取4835萬元。屏東地院審理後,判處潘姓女車手6年6個月徒刑,且賠償責任全由她一人承擔,須賠償4835萬元。


被害女子的先生表示,潘姓女車手被逮捕時還說自己只去拿了4000多萬而已,讓他相當氣憤,質疑對方知不知道4000多萬元一般人要賺多久。根據了解,潘姓女車手提領4835萬元,卻只分紅5萬多元,如今被判刑還得負責全額賠償,創下車手賠償的最高金額。如此判決結果,恐怕將讓這些擔任基層幫凶的車手,在下次動手前必須仔細考慮可能面臨的嚴重後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