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淡水區2024年12月15日發生一起嚴重縱火殺人案,2名失業男子林志銘與曾鈺偉,因缺乏金錢來源,竟於當日上午及下午兩度向鄰居蔡姓男子討取現金,最終在蔡男無力再付錢時,持汽油潑灑並縱火,造成蔡男全身99%三度燒傷,送醫不治。士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昨(8)日宣判,林志銘與曾鈺偉均依強盜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2無業男恐嚇討錢 鄰居「沒現金」遭活活燒死
據了解,林志銘與曾鈺偉居住在新北市淡水區,且長期失業、無穩定經濟來源。2024年12月15日上午7時許,林志銘行經北新路某燒臘店時,見店員將五花肉放置在店門前的板凳上,竟當場將五花肉偷走,帶回與妻子、曾鈺偉共同食用。

消防單位接獲報案後立即到場撲滅火勢,但蔡男已全身99%三度燒傷並吸入大量熱氣,造成吸入性灼傷,經送醫搶救仍因燒灼性休克及氣管灼傷引發心肺衰竭死亡。士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時,認定林志銘與曾鈺偉涉犯恐嚇取財、強盜殺人等重罪,林志銘因早前竊取一條五花肉被判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針對強盜殺人部分,2人均遭判處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