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機密資料未加密遭下載破解 陸軍上尉想靠「功過相抵」翻案失敗
- 記者:林雅婷
- 發佈時間:2026.05.08 10:27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5.08 10:27
- 記者:林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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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姓上尉在處理「機密級」軍事資料時出現重大違失。(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陸軍第101旅一名負責作戰訓練的李姓上尉,在處理「機密級」軍事資料時出現重大違失,造成資料遭人下載並破解,導致國家情報安全差點陷入危機,遭軍方懲處記大過,他不滿處分提起訴訟,聲稱平時表現優異。但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軍方處分無誤,判決李男敗訴。
疏忽保密規定 機密簡報遭人下載
根據判決書指出,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間。當時擔任陸軍步兵旅作戰訓練官的李姓上尉,在處理包含「情報整備簡報」在內的2件機密級資料時,雖加密上傳至交換區,卻未依照規定使用相對等級的保密裝備進行傳輸。這項疏忽導致該機密資料遭他人下載,並成功破解密碼,造成嚴重的保密違失。
不服考績「丙上」 上尉辯:平時表現優異
案發後,軍方依規定對李男施以行政處分,核予「記大過一次」,並將當年度考績評定為「丙上」。李男對結果表示強烈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他主張,雖然自己在保密規定上有違失,但根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考績條例》,考績應參考任職期間的年度獎懲綜合評定。
李男強調,他在2024年度內曾累計獲得1次嘉獎、3次記功及1次大功,單位在評定考績時卻僅因單一懲處就定為「丙上」,未斟酌平時優異表現,認為處分有「裁量怠惰」之瑕疵。
法院:軍方評議程序合法 判決敗訴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軍方在召開評議會議的過程及組成人員上,均符合相關法律程序。法院指出,軍方依照《國軍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等標準對記大過並評定考績,並無不妥之處。
法官最終認定,軍方對李男的懲處及考績評定在法律裁量範圍內,程序合法,因此駁回李男的訴求,判敗訴。本案仍可上訴。

















